第二天早上,老猎人宣布了一个决定,他要举行一个仪式。
“什么仪式?”牛大郎好奇地问。
海伯听了老猎人的话,把烟杆从嘴里拿下来。
“他说,”海伯翻译,“你不但呼噜大,还能降服红毛猩猩,他们最敬仰勇士,在他们部落的传统里,能降服猩猩的人,是森林之子,森林之子,要受敬拜。”
牛大郎以为自己听错了,“敬。。敬拜?”
海伯说:“对!敬拜。”
“怎么敬拜?”
海伯看了一眼老猎人,老猎人正在指挥几个年轻猎人搬石头、摆祭品、在地上画符号。他手里拿了一葫芦酒,几串槟榔,一把野花,还有一面小铜锣。
陈阿禾也好奇地问:“他要敲锣?”
牛大郎说:“敲锣?”
海伯说:“对,敲锣,然后你坐在那块石头上,他给你戴上花环,所有人围着你转三圈。”
牛大郎的脸变成了红色,他转头看林三娘,林三娘正靠在柱子上叼着甜草根,那副表情像是在看一出好戏。
牛大郎感觉自己又变成了一个耍货,“三娘,你倒是说句话!”
林三娘说:“说什么?”
“这。。。这也太丢人了!”
林三娘说:“丢什么人?人家把你当英雄,英雄受敬拜,有什么丢人的?”
“我不是英雄!我就是。。就是,红姑认识我!她认识我,仅此而已!”
林三娘说“:达雅克人只知道连那些粗鲁野蛮的猩猩,到了你跟前也收起了凶性,在他们眼里,你就是驯兽师!”
“我不是驯兽师!”
林三娘说:“你跟猩猩说去。”
牛大郎转头看红毛娘子,红毛娘子正用爪子拨弄地上的一根羽毛,眼睛一直在往牛大郎这边瞟,但每次牛大郎看过去,她就假装在认真研究那根羽毛。
仪式开始了。
老猎人敲了一下铜锣,“铛——”
声音不大,但在清晨的雾气里传得很远。
几个达雅克孩子从屋里跑出来,蹲在空地上看热闹,女人们也出来了,有的抱着婴儿,有的端着碗。
老猎人把牛大郎拉到空地中央的一块大石头上,让他坐下,牛大郎坐着,两只手放在膝盖上,背挺得笔直,浑身不自在。
老猎人把花环戴在他头上,花环是用野花和羽毛编的,五颜六色,戴在他头上像一顶巨大的滑稽的帽子。
老猎人开始唱歌,是一首调子简单、节奏明快的歌,歌词大意是:“森林里来了一个壮汉,猩猩跟着他走,野猪听他打呼噜,所有的野兽都怕他。”
老猎人唱一句,旁边的族人就跟唱一句,像在唱山歌。
牛大郎听不懂歌词,但他从众人的表情里读出了崇拜两个字,他坐在石头上,脸涨得通红,手指头不安地在膝盖上敲着。
红毛娘子蹲在人群外面,歪着头看着这一切,她不太明白为什么这些人在围着那个壮汉转圈、唱歌、敲锣,但她看到那个壮汉头上戴着一个花花绿绿的东西,看起来,怎么说呢,还怪挺好看的,她的目光在那顶花环上停了几下,才移开了。
转完三圈,老猎人宣布:“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部落的荣誉猎人!”
海伯翻译荣誉猎人的时候,牛大郎张了张嘴,“荣誉猎人?我连陷阱都不会做!我掉到了自己挖的坑里!”
林三娘笑道:“你会做,你做的那种捕鸟陷阱,虽然捕不到鸟,但能捕到自己,这也是一种本事。”
牛大郎无言以对。
陈阿禾在一旁憋笑憋得脸都歪了,他双手捂着嘴,从指缝里漏出来的声音,像一只下蛋不太顺利的母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