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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弥赛亚(第1页)

哥谭的夜晚像一口倒扣的锅,把所有的光都闷在了里面。

陈默蹲在东区贫民窟对面那栋废弃公寓的楼顶,看著天色从墨汁一样的黑,变成一种脏兮兮的、像洗不乾净的裹尸布一样的死灰色。

他身后的铁皮通风管道上结著一层霜,哥谭连霜都是灰的。

陈默把那件从旧货摊上淘来的工装夹克拉链拉到下巴,领口磨得发亮的布料贴著脖子,冰得像一条死蛇的皮。

阁楼的破沙发还在等他,弹簧蹦出来那根正好顶在腰窝的位置,躺下去能听见脊椎骨一节一节硌在铁架子上的声音。

但今天他不想回去。

闭上眼就是那片棚户区,铁皮屋顶像鱼鳞一样层层叠叠地挤在一起,每一片下面都压著几个还没死透的人。

他见过太多了。

来哥谭半个月,他见过被串在铁架子上皮都烧没了的得罪了黑帮的码头工人。

见过被便利店老板用霰弹枪打断腿骨的流浪汉。

见过三个十四岁的孩子蹲在后巷里,像分食一包薯片一样平静地分赃,从另一个十四岁孩子身上扒下来的限量球鞋。

陈默把那件廉价布料缝的红蓝面罩往脸上一套,从通风口翻了出去。

没什么目的。

就是不想待在任何有天花板的地方。

哥谭的白天和夜晚是两座城市。

夜晚的哥谭属於疯子、罪犯和那个喜欢把自己掛在屋檐上的偏执狂。

白天的哥谭属於所有人都属於那些穿著手工西装从韦恩大厦里走出来的精英,属於那些在阴暗的巷子里把自己当蛆虫培养皿的流浪汉,也属於那些把抗生素定价在穷人够不著的高处、然后对著镜头说“我们致力於为所有患者提供平等医疗服务”的体面人。

牧场主在圈地,农场主在提高自己庄稼的產量。

陈默蹲在公寓楼顶的边缘,看著下面的街道,脑子里转著一个很荒唐的问题,在哥谭,好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词在这里,和在別的地方,是同一个意思吗。

他还没想通,枪声响了。

街角那家银行,连续三声,闷响,像有人隔著棉被砸钉子。

然后是尖叫。

哥谭的市民连尖叫都带著一种“又是这齣”的疲倦。

抢银行都快成为哥谭每日日常打卡活动了。

陈默从楼顶翻了下去。

银行大厅里,四个劫匪,两把手枪,一把霰弹枪,一把微冲。

人质被赶到角落,蹲成几排,像超市冷柜里码好的冻肉。

一个穿著灰色卫衣的年轻女人把头埋在膝盖里,肩膀在抖,但没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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